2008年4月18日

「我」「擁有」什麼?

所謂「擁有」,或許是一種錯覺吧?是我們經由感官而看到、聽到、嚐到、觸到、想到……的各種資訊──因為不曉得這是諸多因素/條件所合成的暫時現象,而起了貪愛、執取,然後告訴自己、也告訴別人說:「這是我的!」這樣的「擁有」雖只是一廂情願的「感覺、想像」而已,卻給人某種實在感、安全感;一輩子以這些為依靠、為成就、為生命的意義、存在的證明,並且可以量化:越多越好、越久越香!然而,就在擁有的同時,又有相對的空虛与疑惑:「這是真的嗎?是我要的嗎?永遠不變嗎?」於是疑信參半、得失交替、苦樂相煎,何有一刻安寧?而事實上,我們自認為擁有的一切,不但當時抓不住,最後也必失去──或者說:從來不曾被我佔有、在我身上停留!只是心中一段又一段自編自演的故事、自笑自啼的記憶:「休得爭強來鬥勝,百年渾是文武揚; 頃刻一聲鑼鼓歇,不知何處是家鄉!」(憨山大師【醒世歌】)你省得也麼哥?

佛經中有一個的寓言:
很久以前,有座大香山,長滿了各種藥草。山裏住著一種鳥,名叫「我所」。每當春天,藥果成熟,上山採藥的人絡繹不絕。我所鳥總是悲鳴叫喚:「這山上的藥果是我的!是我的!你們不可以摘取,我的心不允許啊!」但是,盡管牠日以繼夜的哀叫,撲翅阻止,人們並不理睬,繼續採藥;這隻鳥聲嘶力竭,終於傷心過度、吐血身亡。(《生經》卷1<佛說是我所經>)

寓言的主旨雖是勸人布施以植福:「既致得人身,來歸於種類;命盡皆捨去,無一隨其身。是故當殖德,顧念于後世。人所作功德,後世且待人;無得臨壽終,心中懷湯火!」更重要的是:人之所以慳吝貪取,在於誤認「外法」為真實而可擁有,並以此莊嚴自我,故而,既不施與別人,又奪人所愛,在「我」的名義下堆積,最後是:「採得百花成蜜後,被人取去一場空!」

我曾親近隨學的一位善知識,說了很多這方面的的警語,摘錄如下,供各位參考:
「人在世間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百般珍惜的身體,最後終將腐爛、青腫、蟲咬、化為白骨,何況是附屬於此身的妻子、兒女、事業、地位、名譽、財富呢?」
「如果,你心眼開,當下都是最幸福的人;否則,擁有再多,你也會感到日子在壓力和憂思中流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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