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0日

神棍騙色-10

宗教性侵  2011年11月案例
新聞時間
地點
事件內容
2011/11/06
台中
台中「聖德禪寺」創辦人楊贊儒(法號聖輪法師),被指對一名女義工擁抱、強吻、揑胸,還有尼姑在旁協助拍攝。義工事後怒斥法師「是披著袈裟的惡狼」。警方搜查禪寺,將法師及尼姑帶返調查。聖輪法師偵訊時否認涉案,辯稱是與被害人「心靈交談」,兩人相談甚歡後互抱。此案爆發後,已有數名女信徒出面指認,有些已達被性侵程度,法師們洗腦稱「這是妳的福氣!」讓他們不敢張揚。
檢警搜索發現聖輪法師供奉藏傳佛教的歡喜佛,且房內有唐卡,懷疑他假借藏傳佛教的最高修法進行「雙修」,蠱惑比丘尼和女信眾並趁機性侵。
1998年5月16日,聖輪法師由密教薩迦哦巴法王祿頂堪仁波切公開舉行「坐床大典」,認證為「貢噶仁千多傑仁波切」。

2011/11/29
台中市
曾到台中嶺東科技大學社團演講的37歲男子王世宏,在台中市經營卡漫創意公司,自稱「上帝代言人」、「神的使者」,去年2月起涉嫌以「靈修」、「奉獻」名義,對包括嶺東科大女學生在內的11名女子性侵、詐財,幾位女生到案還不敢指控王某,怕被「詛咒」!王某憑藉三寸不爛之舌,把這種「靈修」,當成宣揚宗教,還曾經對5名女子同時宣揚「合體靈修」,事後女生陸續相信上鉤而與王某上床,台中檢方聲押王某獲准。


資料來源:
http://tw.nextmedia.com/animation/iplayer/msecid/1/type/day/ArtID/33796897/TVID/28727/issueid/20111107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nov/29/today-so2.htm
本月兩則新聞皆屬宗教性侵,宗教性侵大約可分為兩種類型,一是被害人本身迷信,相信透過「共修」、「交合」等方式能夠消災解厄;另一則是被害人知道類似形式是「有問題」,但擔心若不配合,可能遭對方詛咒等後遺症。台中市王姓男子涉嫌以基督教「神的使者」之名性侵女大生,受害者屬第二類型--怕被「詛咒」,不敢指控;且法界人士指出,宗教性侵案因涉及是否「違反被害人意願」,定罪不易,王姓男子利用法律漏洞引導女孩「逆向思考」講成「不交合、我會出事!」明顯是規避法律,對此智慧型詐財騙色性侵犯定要從重量刑治他罪(按妨害性自主罪第221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儆欲效尤者,否則如何消減愈來愈猖狂的宗教性侵案?

至於聖輪法師案中受害者無懼宗教教主威權敢於揭露其惡行,不僅免於更進一步的性侵外,還救了許多即將被選上的法師「獵物」,終結聖輪師徒的共犯結構,不禁為那位勇敢的女義工喝采!!
但在她之前有許多女性因相信雙修真的可以提升程度,或被冠上『能被選上雙修,是妳的福氣』的惑亂言語,才造成愈滾愈大的性侵雪球;但其中的罪魁禍首仍是聖輪法師,因他本身是密宗認證的仁波切,檢警從他房中搜出的大量性愛書籍及做愛的雙身像,可證明其所修的正是密宗喇嘛最愛的雙身法,但他卻隱身於傳統法師身相中,正是「喇嘛骨,法師皮」,惡質的說謊者!讓純情的信徒無法分辨真偽,喪失戒心,並教育貼身弟子密宗的雙身修法,讓弟子接受惡質的宗教觀念,即使被性侵了還渾不知覺,甚至沾沾自喜,有疑者也不敢提出看法,更別說提告了,在此要再一次呼籲讀者們:男女雙修絕非神聖的宗教,只是性侵犯的偉大藉口,不管對方是誰,是達賴喇嘛、大寶法王、神的使者,是仁波切、法師、叔叔伯伯父親,誰提雙修,我們都要像揭發聖輪法師的女義工一樣,勇敢的say NO!

2012年3月7日

山頂洞人4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
每年最後一天,
信義計畫區必定人群、車群熙來攘往。
「跨年」像興奮劑般讓人不自覺的high起來,
糕餅舖的老闆戲稱:「看三分鐘,瘋整夜」。

100年最後一天,
牛爸和牛小妹晃啊晃的也跟著人家到台北市政府排隊,
拿四枝紅色搖搖手,
然後回家等101的煙火。

深夜十一半,
牛媽閒著無聊,
拿起一枝紅色小手搖了搖說:「吵死人了!」
再看看上頭的白色字樣—Air Asia.com,
不解的問:「什麼是空氣亞洲呀?這種公司是在做什麼呢?」

世界各地到處旅遊的牛小姐一聽,
嘴裡的豆漿差點噴出來說:「拜託!是亞洲航空啦!」
牛小妹和牛爸其實也不懂,
在一旁哈哈大笑:「對嘛!山頂洞人加北京原人!」

2012年3月3日

一位中年男子的猶豫


這個假日的慈善之旅是前往最近很夯的電影(賽德克巴萊)拍攝景點---林口,車子行駛在林口的街道,看到周遭都在興建大樓,感覺到林口地區的大土地,想必未來會是一個人口密集的大都市。

因為當天天氣感覺陰陰的,又林口地區原本就比較會下雨,為了怕突如其來的大雨影響行程,所以趕緊做今天的慈善宣導活動;沿路的街道都非常寂靜,深怕一個不小心會把這份寧靜打破。

走在一巷子內,一位中年男子騎著機車在我面前停了下來,跟我要手中的文宣,剛好藉此機會跟他宣導一下──小心喇嘛假藉活佛名義來台灣騙財騙色。男子向我詢問廣論團體的狀況,由於行前義工們對於喇嘛的教義及狀況都會稍做了解以應對人家質疑,而且我們所說的每一字都是如實語,也都是有法律責任的,所以,我很高興有人向我們提問,這位中年男子所問的問題,剛好可以讓我跟他做更深入的宣導。
男子問:「朋友勸我不要再到廣論班上課,他說那不是真的佛法,我越清楚內幕就越上得不自在,我還要繼續上嗎?你有宗教信仰嗎?」
顯然中年男子是真的很想在宗教方面尋求寄託,所以我直接告訴他不該再去上廣論班,因為就我們知道的資訊,廣論班的課程分上、下冊,上冊是《菩提道次第廣論》,下冊則是《密宗道次第廣論》,其實這2冊講的都是喇嘛的教義,上冊《菩提道次第廣論》只是一些勸人為善的內容,要說好話、「愛」家人、「愛」朋友、「愛」師長、「愛」父母…….等等各種的「愛」,下冊《密宗道次第廣論》裡面則是在講「雙身修法」,其實上冊的《菩提道次第廣論》是在為以後修學《密宗道次第廣論》鋪路,因為有了前面薰習的種種「愛」,再來要「愛」誰都不是難事了。
大家要信什麼宗教是大家的自由,只是現今有太多人被人假藉宗教的名義搞的家破人亡,為了台灣這個美麗自由的國家,不得不為台灣的民眾發聲,因為台灣人民真的太善良了,被外地來台的這些喇嘛、仁波切騙財騙色,更可惡的是把女信徒的肚子搞大就不見蹤影,身為台灣人民的您,能看得下去嗎?
他們行銷的技巧非常好,里仁有機店也是他們資金的來源之一,而且店裡的員工全是義工,有的店面還是信徒供應的,所以所得全是淨額,不用付薪水跟房租,每個月的淨賺資金就多少了,況且有機食品本身的單價就不便宜,能去消費的民眾也大多是家境不錯的才消費得起。好像扯遠了,為什麼會談到里仁,因為只要到里仁購物,就會看到廣論班的宣傳單,裡面的員工也會幫忙找上課的學員,目標大多鎖定老師、公務人員、家管、大學生...等,如果是老師或教授就直接培訓成為講師讓他們無法離開,以利吸收更多的學員,再藉這些力量深入校園,這勢力真的很恐怖。

這位中年男說:「其實我知道喇嘛喝酒吃肉,也知道有雙身修法這一塊,我知道喇嘛非常不清淨,只是我不要學這塊就好,而且我也問過廣論的老師。」
老師回答說:「雙身修法不是人人可學的,這是要供養上師足夠的金額才能學的。」從這證明我們並沒有說謊,他們的老師都承認了。因為這是中年男子問的,如果是多金或年輕貌美的女性朋友可能就不是這樣囉!可能會說「妳跟上師很有緣」,或是以怪力亂神的說:「你是我上一世的老婆,所以要以雙修來修證」等騙女子上床。

這位男子的想法很單純,他只是因為廣論班離他家近,才想上上課也好,且上過2次課感覺還不錯,這樣可以讓心靈得以清淨一些,又想廣論班裡都是一些比他聰明的高知識份子,他們都上了,應該沒問題,可是大家有沒有想到,會作奸犯科的也不乏一些「高知識份子」,他們自以為他們不會被騙,就算真的被騙了,也會礙於顏面不敢張揚,這樣的人能信嗎?
其實這樣的「高知識份子」是沒智慧的,有智慧的人一定會深入了解,不恥下問的尋求答案。又他不知道如果繼續下去,廣論班就會以各種名目來套住他,到時他想離開就由不得他了,如果又動之以情的要求他介紹親朋好友來上課,到時如果親人被騙或被性侵了,那他就是「共犯」。他都已經感到不自在,也知道喇嘛非常不清淨,那還能學得到什麼?是要越學越「髒」嗎?所以勸這位善良單純的男子快快離開,千萬不要貪求一時的方便而成為「共犯」,那是非常划不來的。

2012年2月29日

婆婆媽媽站出來

讀享杯的義工們,辛苦了!
我原本以為穿著紅裙的喇嘛也是佛教徒、修行人之類,直到有一天拿到貴單位出來發放的DM才知道原來他們吃肉喝酒,更糟糕的是還會和女信眾上床,說這樣可以成佛,真是”阿彌陀佛 ”!
我相信一般社會大眾普遍不知道此一情況,知道的往往也就是已經受害了。若不是你們婦女團體發起這個善舉,不畏惡勢力的走入街頭教育社會大眾,相信宗教性侵的社會新聞一定比現在嚴重。我認為身為台灣的婦女同胞一定要當個有智慧的婦女,要保護好家中的已(未)成年少女;看到喇嘛快閃就對了。要不是我是個「氣質」婦女的話,看到喇嘛早就吐一口痰給他,外送一句”落煞教”(台語)。  
身為台灣婦女的一份子(尤其是當媽媽的),我要呼籲所有台灣婦女挺身而出──讓我們婦女同胞免受喇嘛性侵的威脅!這個超級重要的任務要靠大家的力量來完成。莫要等到警察單位介入處理再來哭天喊地,那時傷害已經造成了,而受害最深的永遠是最弱勢的一群。台灣是屬於我們的家園,大家千萬別再冷眼旁觀,請各位婆婆媽媽們通通站出來,共同維護這塊土地的和諧與安全,別再被”落煞教”給騙了。
              立志捍衛台灣婦女安全的媽媽敬上

2012年2月25日

神棍騙色-9


兒童性侵  2011年8月~10月案例
時間
地點
事件內容
2011/08/05
新竹
新竹一對父母離婚、跟父親同住的國中姊妹花,因思念母親,趁暑假投靠母親,母親怕女兒被父親帶回去,便和同居人將姊妹藏在租屋處,沒想到同居人王男為取得兩姊妹信任,經常給她們零用錢,甚至送新手機給兩人使用,另外在屋內擺設神像,充作神壇祭拜,並藉此欺騙兩姊妹:「我有法力,可以驅邪祈福。」佯稱兩姊妹被「髒東西」纏身,他可施法幫兩人,借機性侵姊妹花各十多次,還騙說:「我作法消災解厄, 絕對不能告訴其他人,否則會召來厄運。」兩姊妹便不敢告訴媽媽。父親報警後,警方跟監多日,在王男租屋處陽台發現少女衣物,隨即破門救出被軟禁一個月的姊妹花。
王男於六年前曾性侵一智障少女入監服刑三年多,未料假釋出獄又再犯案

2011/10/14
台中市
台中市一名二十四歲被害人表示,國小三年級時第一次被父親性侵得逞,此後每星期一至二次。父親會在客廳、房間或汽車後座性侵她,且哄騙她這是父親疼愛的表現。六年級時,她開始抗拒,父親卻以威勢喝令她脫褲,若不聽從即招來毒打。
十九歲時被害人刻意離家住校躲避父親,豈料獸父卻仍乘她返家探視之際,利用她敬畏鬼神心理,佯稱她的體內有髒東西,並翻出陰莖露出黑痣,表示可透過性交射精幫女兒驅魔,修補體內髒東西,她因恐懼遭遇不測,再遭父親性侵四、五次。被害人因長期遭性侵,出現自律神經失調、幻聽幻覺症狀,在人群中有恐懼感,最終被迫休學,甚至因此遭家人排斥嫌棄,她決定提告。
資料來源: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576912/IssueID/20110805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737643/IssueID/20111014



曾聽朋友談過一起父親性侵女兒的殘酷案例。該名女孩小一即被父親性侵連續三年,十歲的小女孩情緒極不穩定,前一分鐘還談笑風生,下一分鐘她已對著你破口大罵;生起氣來須拿圓規猛刺紙箱,剪紙箱;諍勝心極強,有時為了一點小事無預警的拿美工刀格在同學脖子上;和小朋友談的盡是生殖器、性交相關內容。雖已接受個別心理治療一段時間,並有社工介入,媽媽亦領有警察局保護令,禁止父親接近,但如芭比般的女孩卻像一頭失控的小獸,隨時會撞傷人。

當時聽完這案例好心痛!親暱的父親怎會是大野狼呢?小女孩似乎一直藉著反社會行為來發洩心中的痛,她受傷的心靈要如何平復呢?三年可以把一個小孩摧殘到如此,表列中的女孩竟從九歲到十九歲都活在被父親性侵的恐懼中,還冠冕堂皇的說「性侵是疼愛的表現」、「烏痣可以趨魔」,真是下流!更離譜的是家中沒人解救她,讓她長期飽受威脅,痛苦到休學,這種家庭必然是病態家庭,對她而言這世界即是悲慘世界!我們強烈譴責親人性侵的獸行,更希望家中大人能更細心保護、照顧自己孩子,因為您才是小孩會不會被糟蹋的第一道防線。

根據資料,兒童性侵案件中,包括父母在內的熟人(親戚、朋友、鄰居)所做的,約佔七成,諷刺的說,這些人不但不能,像一般人的直覺那樣,歸類為受害者團體,他們甚至應該歸類為加害者團體。此外,所謂「加害」,也並不一定單指說這類人親自性侵了孩子,某個程度來說,對孩子疏於照顧、未予保護,也是頗值得重視的案發因素。

更進一步,正因為我們錯誤的、將親人和可憐的孩子一起歸為受害的一方,導致兒少法第32條:「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的條文,只拿來處罰把孩子丟在車子裡的父母,卻沒有用來處罰把孩子丟著、最後使孩子受到性侵害的親人!

人人都有不侵犯孩子的義務,而父母、親人等實際照顧孩子之人,更有保護、照顧自己孩子的義務!百分之七十的兒童性侵案件是熟人所為:你才是你的小孩會不會被糟蹋的關鍵第一線。只有強化親人保護兒童的責任、從第一線降低兒童性侵案件的發生率,才能根本上解決問題。這不是傷口撒鹽懲罰被害人、而是對症下藥來保護真正需要保護的被害人。

(上述資料引自: http://blog.yam.com/juotung/article/37031162)

2012年2月22日

到南庄玩


星期二、三我隨著補習班的老師和同學一同來到苗栗縣南莊鄉旅遊。首先,我們來到了賽夏族矮靈祭的祭場—向天湖,領隊跟我們說向天湖無水源,湖水是由天上來的。
圖片來源:南庄向天湖民宿
 進入賽夏文物館,我們看了賽夏族的影片之後,就去看展覽,他們的人口只剩200多人了,姓氏都是取材自花草樹木、鳥獸蟲魚,我印象最刻的是血及膜,但是這兩個姓氏都已絕嗣了。他們表演的道具就是臀鈴、舞帽和肩旗,看完展覽,到了外面,到處都是霧濛濛的,我們就像是霧中仙子般,我感覺自己都要飛起來了呢!


晚上烤肉時,我這組吵得天都要翻了,因為男生不讓女生烤,而且又烤得半生不熟。吃完晚餐後,賽夏族表演矮靈祭,我們還要一起跳舞,真是煩。回到房間,我就趕快去洗澡,那裡的吹風機到一種熱度就會自動關機,我用得很不耐煩,吹完頭髮後,看了一下電視就去睡覺了。

隔天,我們去了巴巴坑道、護魚步道等地方參觀,看到很多魚,還搗擂茶、做麻糬,算好玩啦。這是我第一次離開爸爸媽媽和一群不太熟的朋友到外地旅行,所以一直想趕快回家,當車開往北上的高速公路時,我超級開心的!

2012年2月18日

Makiyo漣漪

藝人Makiyo醉酒踹人事件在報章、雜誌、電視、網路各媒體,沸沸揚揚的討論了一個星期。本以為只是藝人酒後失態事件,沒想到連日的追蹤報導之後,竟是一樁令人心痛的人性黑暗劇碼。

Makiyo經常上談話性的節目,外形亮麗、身材姣好,敢穿敢露,頗能吸引觀眾的目光,談話的態度沒有太多的情緒,言語上也不會攻擊他人,大有自己的人生自己承擔的氣魄,也隱約透露她個人生活有觀眾無法看見的一面,但整體給觀眾的感覺是識大體、蠻可愛的一個女子。之前媒體曾報導她經營一家有別於一般餐飲業的餐廳,去一趟光看外觀裝潢和室內的瀑布流水及表演,就值回票價,這麼有經營管理能力的人,其所表現的醉後人生,令人難以置信!

是這般年輕的女子,承受了不該有的壓力,要借酒裝瘋,找人出氣,抒發壓力;還是本性兇殘,嗜食暴力腥血,見血痛快、興奮,滿足自我的驕傲;還是受了日本黑道父親的影響,沒有是非觀念,以把人打成傷殘,視為正常;或是母親的生活教育沒有指引她正確的待人態度,導致今日傷人事件發生?

無論何種原因,造成傷害已是不爭的事實,藝人負有教育社會的責任,因為青少年常把藝人視為「偶像」──崇拜的對象,孩子們瘋迷偶像的一切,偶像到那裡,他們就追到那裡;他們模仿偶像說話的調調、動作、衣著、想法和作風;努力買盡偶像的週邊商品……。學習偶像,本來是成長過程中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但當偶像們的行事作風,已超越社會善良風俗,甚至觸犯法律時,其所產生的後遺症是ㄧ股強大的旋風,孩子們的道德標準、是非觀念受到各種不同程度的衝擊,家長、老師要忙著做價值澄清,但經常是效果不彰;藝人賺盡歌迷、影迷的錢,卻要別人在後面收拾爛攤子乃至帶壞社會風氣,這樣的行為套句倪亞達的口頭禪:「真是令人不屑!」

Makiyo飲酒鬧事行為,讓觀眾看到其驕傲自恃目無尊長的惡質心態,其所衍生之暴力行為、欺騙行為,更讓社會大眾重新檢視社會正義及是非觀念,願在這個事件後,藝人們都能記取教訓,引為借鏡,端正個人的品性,自我約束,讓觀眾為您們的表演藝術而喝采,讓觀眾為您們提升社會善良風氣而高聲歡呼讚揚。藝人Makiyo醉酒踹人事件在報章、雜誌、電視、網路各媒體,沸沸揚揚的討論了一個星期。本以為只是藝人酒後失態事件,沒想到連日的追蹤報導之後,竟是一樁令人心痛的人性黑暗劇碼。


2012年2月15日

匆忙的夫妻

炎熱的夏天趁著太陽未高掛時,開始發放DM。青田街上安靜的巷弄裡,來往人潮不多,從居民談話中,可感受到此區以讀書人居多。
星期假日,大家睡得晚,街上行人稀稀落落,一家一戶投遞信箱,忽然聽到有人下樓的腳步聲,很開心!期待著住戶開門後,為他們說明DM的內容。開門的是一對打扮休閒的夫妻,太太戴著一頂高雅的帽子;他們行色匆匆,腳步沒停,我遞上DM快速說明內容,太太接過文宣,邊走邊閱讀,走沒幾步夫妻對談後,太太轉身走回來說:「再給我多一點。」
這時先生臉向著我,等著我手上的DM,我心中充滿疑惑,不敢給太多,並問:「您為什麼需要?」先生面無表情望著我,手上拿著東西急著趕路,兩人一句話不吭,只好再給了幾張。
太太拿了轉身就走,望著他們離開的身影,我依然站在路上,回想以往民眾的回饋:
l  丟回DM
l  搶走我手上的DM
l  邊走邊咆哮、破口大罵:「你亂說、胡亂毀謗不怕下地獄。」
l  懷疑的問:「你們說的是真的嗎?」
l  溫情讚美:「你們好熱心,太讚!!社會上需要這種見義勇為的善心人士。」……
l  驚訝的表示:「這真是太 shock了,多給我幾張!」
l  擔心的問:「你們不怕被喇嘛攻擊嗎?」
l  肯定的回應:「你們說的都是真的,我完全相信。」
但此刻卻沒有隻字片語,拿了DM轉身就走,留下等待回答的我。
衷心希望他們將DM分發給親朋好友,讓親朋好友知道喇嘛教搞的是雙身法,不是佛教,並把DM上真實的事件,告訴更多的人,以免不暸解的人受騙上當。

2012年2月11日

豪宅?好窄?

2012年2月8日

一起來做傳聲筒

在一個偶然機緣下撿到一張小心詐騙集團DM,裡面宣導喇嘛利用宗教名義對台灣婦女同胞騙財騙色,看完後隨手置於辦公桌上,辦公室的蔡姓同事無意中在我桌上看到這張文宣,好奇心驅使下問我:「真的嗎?」

我回答:「以前每隔一段時間就有這一類報導,當然是真的。」隨手將該DM送給她,並補上一句我看完DM的心得:「轉告家人,喇嘛只是假藉宗教之名,騙取他們所需資源,不要被騙了!」

事過幾天,我在網路上看到一則有關喇嘛騙財、騙色的報導,並將這報導轉寄給蔡姓同事,看過後他隨即告訴我:「有一天晚上全家用餐時,我與家人聊起DM內容,家人並不十分認同,如今看到你轉寄的報導,我得回去再與家人說明事實真相」。

過了幾天,辦公室又有同事提到有關喇嘛利用宗教騙色事件,我一樣再次提醒同事要小心喇嘛,當這位同事起疑時,不等我的回應,之前不是很相信的蔡姓同事,竟然馬上幫忙回答:「是真的!原本我也不相信,但之後看了媒體報導後,才知道真有這回事。」

有了這次經驗,我發現:有關喇嘛利用宗教名義騙財騙色事蹟,經過同事間互相口耳相傳,一定可免除更多婦女同胞受到喇嘛性侵。
以上提供我一點小小的看法,盡一份社會人的責任,所有關心婦女安全的朋友們,讓我們一起做讀享杯的傳聲筒,把喇嘛騙財騙色的訊息傳遞出去,以確保家人的安全;感謝發放DM的義工朋友們,下次有機會遇見您們,我一定會向前表示支持,您們的作為是項非常意義的社會教育活動。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