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blogger.com,1999:blog-7580766749117616305.post1298270670539638931..comments2023-04-06T23:10:02.427+08:00Comments on 讀享杯: 溫馨的支持─好心的人要幫忙發貞‧實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6611384527069405843noreply@blogger.comBlogger15125tag:blogger.com,1999:blog-7580766749117616305.post-50220361835781499722010-07-09T18:47:05.192+08:002010-07-09T18:47:05.192+08:00圓明大,您好。如果我們是因為它是外來的就排斥它,那為何我們不反對基督教、回教或是佛教?這些也都是外來...圓明大,您好。如果我們是因為它是外來的就排斥它,那為何我們不反對基督教、回教或是佛教?這些也都是外來的,可是我們並不反對。至於您舉的其他宗教騙色的問題,您的論點有兩個明顯的錯誤,第一、性侵犯被警察抓到時,難道他可以跟警察抗議說:還有很多性侵犯逍遙法外,為什麼你先抓我?您懂這個譬喻嗎?意思是說:錯了就錯了,不要牽拖別人。第二個也是我們一直在強調的是:其他宗教或有性醜聞,不過都是個人行為,只有喇嘛教的教義公然提倡雙修,不然您說說看基督教的聖經那裡有叫人男女雙修,說這樣才能上天堂,回到上帝那裡去?或許如您說的,揭發喇嘛教邪惡的底細,確實讓很多信徒覺得難堪與無法接受,但如果能讓他們遠離這個邪惡的宗教,未來他們會認同我們的。貞‧實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6611384527069405843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7580766749117616305.post-32634333615488755322010-07-06T16:50:32.375+08:002010-07-06T16:50:32.375+08:00您好我是圓明師兄:
看了您的dm我真是對您的勇氣與愛心深感敬佩,畢竟說的人多,作的人少,您是哪一種...您好我是圓明師兄:<br /><br />看了您的dm我真是對您的勇氣與愛心深感敬佩,畢竟說的人多,作的人少,您是哪一種呢?我相信您說的是事實,但我不知道您是被害者或是他們的朋友或是對此教派有特別深的感受。您知道為何有一句話說,世人愚昧,是人愚昧,我看了您說的各個案列,請問受害者是否一開始都是抱著有所求,最後才不懂得明辦真偽,反而被假的喇嘛或是犯戒的修行者給矇騙,我想我應該給她門深深的關懷與開導,以免下次他再碰到另一個教派又發生同樣的事,是否您又要出一份dm來為這些受害者發聲呢?<br />我相信您的愛心可遠超過許多的修行者,但我只看到您的勇氣與愛心,並沒任何的智慧與悟性在其中。但我相信您是可以大徹大悟的人<br />所以當您再發一些相關的dm時其實也是在傷害<br />一些無辜的修行者與信眾的心不是嗎?您可以<br />拂勉那些受傷害的人,但您也會跟那些假修行者一樣,傷害更多的人。不應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7580766749117616305.post-4169045726770111472010-03-13T20:39:46.991+08:002010-03-13T20:39:46.991+08:00難道您的意思是說,與信徒合修雙身法的上師,都是被他們的信徒強暴的,所以不犯戒?我還真不知道喇嘛教信徒...難道您的意思是說,與信徒合修雙身法的上師,都是被他們的信徒強暴的,所以不犯戒?我還真不知道喇嘛教信徒都這麼可怕!您的留言真讓我開了眼界。貞‧實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6611384527069405843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7580766749117616305.post-84955792134058647532010-03-11T23:16:24.571+08:002010-03-11T23:16:24.571+08:00被強暴,當然不犯戒,被強暴了,還犯戒,會有這種戒律嗎?足見於戒律有所不知。被強暴,當然不犯戒,被強暴了,還犯戒,會有這種戒律嗎?足見於戒律有所不知。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7580766749117616305.post-73049755971058383432010-03-01T11:02:50.254+08:002010-03-01T11:02:50.254+08:00大大,看了您的留言,發現您完全不懂無上瑜伽,如您所說是否犯戒,是要看是否有樂受,無上瑜伽談的是樂空雙...大大,看了您的留言,發現您完全不懂無上瑜伽,如您所說是否犯戒,是要看是否有樂受,無上瑜伽談的是樂空雙運,要證得第四喜,要淫樂遍身持久,這種性的欲望,比起普通人超過千百倍,那依您的定義,這算不算犯戒呢?<br />另外,您說要有甚深禪定才能雙修,這時修無上瑜伽沒有淫樂,那我就很奇怪了,既然如此大費周章搞雙修,又不要淫樂,那你雙修幹嘛呢?如果只要禪定,打坐不就得了,不要淫樂就沒有雙修的必要,不然您認為雙修是在幹什麼呢?貞‧實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6611384527069405843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7580766749117616305.post-84453696808143213822010-02-25T11:00:20.991+08:002010-02-25T11:00:20.991+08:00佛在世時的蓮花色比丘尼長得非常莊嚴,在她證羅漢果後,有次回到精舍,有人強暴她,事情發生後,她很痛苦地...佛在世時的蓮花色比丘尼長得非常莊嚴,在她證羅漢果後,有次回到精舍,有人強暴她,事情發生後,她很痛苦地問佛陀,佛陀問:「妳有沒有樂受?」蓮華色答:「就像熱鐵灼身,那有什麼快樂可言?」佛陀說:「不犯。」所以,性交這個行為有犯戒嗎?沒!要看是否有「樂受」否?達賴喇嘛講的很清楚,要修雙身法的前提,要有甚深禪定功夫,才能轉化氣脈。禪定之下哪來淫欲的樂受呢? 版上舉的喇嘛都是害群之馬,不要以偏概全或不懂裝懂。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7580766749117616305.post-679545006954382702010-02-11T21:24:14.348+08:002010-02-11T21:24:14.348+08:00謹致 各位受害者:
您的不幸遭遇、受害,令人同情、不捨!相對於加害者,更令人深惡痛絕!但是否該擴...謹致 各位受害者:<br /> 您的不幸遭遇、受害,令人同情、不捨!相對於加害者,更令人深惡痛絕!但是否該擴及於 達賴喇嘛? 達賴喇嘛 有加害犯行嗎?否則相關言論會淪為誹謗、詆毀! 達賴喇嘛 也因此成了受害者...請睿智同修明辨是非,勿被利用而不自知!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7580766749117616305.post-34118939337758892102010-01-13T21:42:09.524+08:002010-01-13T21:42:09.524+08:00匿名大大,請注意您的用語,您對喇嘛教的意見我們尊重,但請勿人身攻擊,讀享杯反對的是喇嘛教的教義,但不...匿名大大,請注意您的用語,您對喇嘛教的意見我們尊重,但請勿人身攻擊,讀享杯反對的是喇嘛教的教義,但不反對個別的喇嘛教信徒,畢竟他們也是被欺騙了,而讀享杯的目標就是告訴他們這個事實。貞‧實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6611384527069405843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7580766749117616305.post-34805949425313803942010-01-13T18:39:52.159+08:002010-01-13T18:39:52.159+08:00vanessa 到過西藏3個月,又是喇嘛教徒,没被选作男女双修之用,是否自信受到打击?
你那么支持瘩...vanessa 到過西藏3個月,又是喇嘛教徒,没被选作男女双修之用,是否自信受到打击?<br />你那么支持瘩癞,可惜若瘩癞一句话要女人时估计你争破头也轮不到你。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7580766749117616305.post-71844376045144377802010-01-08T10:29:37.619+08:002010-01-08T10:29:37.619+08:00Wei Ling 大大,可否將您的郵寄地址email至 protect.our.sisters@gm...Wei Ling 大大,可否將您的郵寄地址email至 protect.our.sisters@gmail.com,我們會儘快幫您處理。貞‧實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6611384527069405843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7580766749117616305.post-70188662139583312562010-01-08T10:28:59.207+08:002010-01-08T10:28:59.207+08:00Vanessa 大姐,抱歉,是我誤會了,也謝謝您提醒大眾雙修的錯誤與可怕,至於達賴喇嘛也是認同雙修法...Vanessa 大姐,抱歉,是我誤會了,也謝謝您提醒大眾雙修的錯誤與可怕,至於達賴喇嘛也是認同雙修法的喔!這在他的書裏已經談了很多,您可以研究看看。貞‧實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6611384527069405843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7580766749117616305.post-51474025004580398212010-01-07T14:40:41.189+08:002010-01-07T14:40:41.189+08:00真‧實你(妳)好!我並沒有說我支持雙修法!因為我根本沒有修持過,所以無法判斷是不是該支持;雙修法一直...真‧實你(妳)好!我並沒有說我支持雙修法!因為我根本沒有修持過,所以無法判斷是不是該支持;雙修法一直以來備受爭議,姑不論雙修法是否為印度性力派的別支,最主要的是這個修法是存在的,至於是好是壞我也無法判定;我只知道淫慾不是考驗喇嘛、牧師、神父,而是考驗人性;我只是想告訴憧憬密宗的女生,當有人告訴妳,妳可以修持雙修法的時候,請判斷一下你是否真的能修持;至於無上密的修持,我記得達賴喇嘛說過:好的修行法門是不分派別的,如果心中有門派之見,是無法好好修行的。非常謝謝妳的指教!對於藏佛我只有初步的認知。Anonymous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6160940593118048337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7580766749117616305.post-21673035680113892752010-01-07T13:12:46.836+08:002010-01-07T13:12:46.836+08:00您好!
今天收到你的DM感觸極大,在之前已經有過許多的『雙修法』,這些喇嘛也只是冰山一角,我希望可以...您好!<br />今天收到你的DM感觸極大,在之前已經有過許多的『雙修法』,這些喇嘛也只是冰山一角,我希望可以讓更多人知道這些事情,請問是否可寄下一些DM,讓我發送,讓更多的人知道這些事。謝謝!^^~Wei Linghttp://tw.myblog.yahoo.com/jw!HZ3qnrSXRkVqWovj7c_pfA--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7580766749117616305.post-86873818248819407472010-01-07T10:24:15.079+08:002010-01-07T10:24:15.079+08:00Vanessa大姐,您說您對喇嘛教有深入研究,那怎會把雙身法定位在寧瑪呢?薩迦的道果,格魯的密宗道次...Vanessa大姐,您說您對喇嘛教有深入研究,那怎會把雙身法定位在寧瑪呢?薩迦的道果,格魯的密宗道次第廣論,噶舉的祖師帝洛巴、那洛巴的事蹟,不知道您有沒有讀過?四大派都修無上瑜伽這應該是基本常識,真有研究的人不應該犯這個錯誤。<br />另外,這裏有一個喇嘛教常見的邏輯問題,就是先預設一個條件,讓某人變成一個聖人,然後下結論說他可以修雙身法,且不談這些條件是不是鬼扯,這樣的論證方式根本就有問題,因為你的結論已經推翻了你的前提,所謂的聖人應該是知足少欲,怎會修雙身法,修到妻妾成群又染上性病呢?格魯的大法王哲布尊丹巴就是個好例子。我們認為不管是佛、上帝、阿拉或是什麼至高無上的神都不應該修雙身,如果您認為雙身法有它的合理性,那就請您說清楚,否則,不能說出道理就一味支持雙身法,一來這是迷信,二來這是誤導社會大眾,這樣是不好的喔!貞‧實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6611384527069405843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7580766749117616305.post-44533437370588492752010-01-07T09:19:10.977+08:002010-01-07T09:19:10.977+08:0099年冬,我到過西藏3個月,藏佛對於藏人的影響讓我印象深刻;回台後我認真的研究了藏傳佛教一段時間,對...99年冬,我到過西藏3個月,藏佛對於藏人的影響讓我印象深刻;回台後我認真的研究了藏傳佛教一段時間,對於藏佛有些初步的認知。關於雙修法,那是寧瑪派的大圓滿法系無上密的修行,雙修的女性稱為金剛瑜珈母,雙方需要有對等的修行才能完成這種修法;有資格從事雙修法的修行者極為稀少,並不是想修就可以修的。基本上想修持密教,須先以大約20年的時間完成4大部5大論的修持,完成證能證量的核定後才能繼續修持密續。請不要認為藏佛有甚麼神奇的力量,沒有!密宗只是一種高階而且艱難的修行,除了一步一步的修持,它沒有一步登天的妙法。請認清藏佛的本質,不要存有任何幻想,你就不會受騙了。Anonymous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6160940593118048337noreply@blogger.com